会见犯罪嫌疑人手续
关键词: 犯罪嫌疑人,会见,手续
(一)公安阶段律师会见手续1,事务所的《会见申请表》;2,填好申请表,首先让主办民警签字,然后让案件所在部分的主管签字,县级公安局的一般是大队长签字;3,然后到公安局法制科审批,出具《安排会见通知书》;4,划定之日到望守所会见,在窗口出具《安排会见通知书》,《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先容信》,两名律师及《律师执业证》,《委托书》。
(二)检察院阶段律师会见手续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需要以下手续:
1,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
2,两名律师以及《律师执业证》;
3,《委托书》;
4,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先容信》。
(三)法院阶段律师会见手续1,检察院的《起诉书》或《刑事判决书》2,两名律师以及《律师执业证》;
3,《委托书》;
4,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先容信》。
法院阶段只要具备以上手续,随时可以会见当事人,不受会见时间及次数的限制。
《律师法》划定的会见手续和司法实务中的会见手续有所不同,但愿以后跟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推入,律师执业环境能有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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