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咨询热线:13901422122
    泰州劳动工伤律师

    伪造签名构成合同诈骗罪吗

    当前位置 : 首页 > 劳动仲裁

    伪造签名构成合同诈骗罪吗

    * 来源 : * 作者 :
    文章导读:签订合同是需要小心谨严的,常常会发生一些合同诈骗的现象,相信我们也经常耳闻合同诈骗,甚至还碰到过。那么怎么认定合同诈骗罪?伪造签名构成合同诈
    关键词: 诈骗罪,伪造,签名,合同

          签订合同是需要小心谨严的,常常会发生一些合同诈骗的现象,相信我们也经常耳闻合同诈骗,甚至还碰到过。

         那么怎么认定合同诈骗罪?伪造签名构成合同诈骗罪吗?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收拾整顿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一般认定伪造签名构成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据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划定,利用经济合同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利用经济合同入行诈骗的,诈骗数额应当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认定,合同标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据有为目的,利用经济合同入行诈骗: (一)明知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者有效的担保,采取下列欺骗手段与他人签订合同,骗取财物数额较大并造成较大损失的: 1,虚构主体;2,冒用他人名义;3,使用伪造,变造或者无效的单据,先容信,印章或者其他证实文件的;4,隐瞒真相,使用明知不能兑现的票据或者其他结算凭证作为合同履行担保的;5,隐瞒真相,使用明知不符合担保前提的典质物,债权文书等作为合同履行担保的;6,使用其他欺骗手段使对方交付款,物的。

         (二)合同签订后携带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支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逃跑的;(三)挥霍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支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致使上述款物无法返还的;(四)使用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支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入行违法犯罪流动,致使上述款物无法返还的;(五)隐匿合同货物,货款,预支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拒不返还的;(六)合同签订后,以支付部门货款,开始履行合同为诱饵,骗取全部货物后,在合同划定的期限内或者双方另行商定的付款期限内,无合法理由拒不支付其余货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