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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州劳动工伤律师

    泰州劳动工伤律师——伤情鉴定和案件结案的关系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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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州劳动工伤律师——伤情鉴定和案件结案的关系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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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伤情鉴定和案件结案的关系是什么1、伤情鉴定和案件结案的关系是:即使不做伤情鉴定也是可以结案的,或者是受害者做完伤情鉴定之后不要求追究刑事责任的也是可以结案的。受害人不要求做伤情鉴定,公安机关可以在案卷中注明,然后就案情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调解达成协议,按调解案件处理。如果调解达不成协议者,就现有的材料,对行为人进行处罚,然后就有关民事赔偿告知双方到法院诉讼解决。2、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打架后伤情鉴定去哪里做1、应当到法医鉴定中心进行法医鉴定,1般就近进行鉴定。如果对鉴定结论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2、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律师之家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