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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州劳动工伤律师

    谈谈夫妻分居提出离婚的法定理由有哪些要件——泰州劳动工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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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谈夫妻分居提出离婚的法定理由有哪些要件——泰州劳动工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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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因分居而提出的法定的离婚理由两个必须要件是: 1、因感情不和;2、分居满两年的。 夫妻分居有两种类型: 第1种是因客观原因造成的,如夫妻俩分别在两个城市工作,没有同居的条件,这种夫妻分居的情形,不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即是夫妻分居时间满两年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提出离婚的理由。 第2种是主观原因造成的,如婚姻基础不牢固,婚后没有培养起夫妻感情而分居满两年的,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离婚的理由。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两年”时间的计算方式: 1、从提出离婚的夫妻2人共同认可的最后1次同居的第2天起计算,到提出离婚诉讼(向人民法院递交诉讼状)的当天止; 2、分居时间应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时间重新计算,前面的分居时间终止,也就是说,分居的时间应当连续计算,不应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计计算。 如果决定离婚的夫妻的其中1方在分居期间与他人结婚或有事实婚姻关系,则构成重婚罪。 应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亦可认定为重婚罪: (1)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且实际同居的; (2)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并共同生活3个月以上的; (3)有配偶的人虽没有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有较稳定同居关系且生儿育女的; (4)有配偶的人与他人虽未夫妻相称,但有稳定的同居关系,在相对固定的住所且共同生活6个月以上的; (5)周围群众公认是夫妻关系,同居造成合法婚姻相对方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第3者建立夫妻关系的违法行为。这种有配偶的男女,在自己的配偶尚未死亡,或者还未与其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时,再与他人结婚,从而构成重婚。这里即包括与他人登记结婚,也包括虽未登记却与他人以夫妻相待,同居生活在1起而形成的事实婚姻。 重婚不仅是违反婚姻法1夫1妻制原则的行为,而且也是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我国刑法第258条、第259条明文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律师之家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师之家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