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票据、票据权利和票据责任?
文章导读:若何区分单据,单据权力和单据责任?单据,是指汇票,本票和支票。
若何区分单据,单据权力和单据责任? 单据,是指汇票,本票和支票。
按照1995年5月10日第八届天下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集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单据法》规定: 根据法定前提在单据上签章,并根据所记录的事项负担单据责任。
持票人行使单据权力,该当根据法定法式在单据上签章,并出示单据。
其他单据债务人在单据上签章的,根据单据所记录的事项负担单据责任。
单据权力,是指持票人向单据债务人请求付出单据金额的权力,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单据责任,是指单据债务人向持票人付出单据金额的义务。
1997年9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付出结算措施》规定: 单据,是指银行汇票,贸易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
单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必需具有真实的生意业务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
单据的取得,必需给付对价。
但因税收,继续,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单据的,给付对价的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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